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构成刑事案件要求如下:
1、主体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2、主观罪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并具有牟利的目的;
3、侵犯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文化出版物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良好习俗;
4、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销售和传播淫秽物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三条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