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地铁1号线二期开通运营,对于三江口片区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福州第三轮地铁建设规划涉及3号线、8号线、9号线、4号线二期、5号线二期、6号线北延段六条线路。其中,福州地铁3号线的终点设在位于金山的高宅路站。地铁3号线主要连通五四北战坂与仓山洪湾路,将通过福州火车站、五一路、达道、浦上大道等关键节点,并与1号线、2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8号线、9号线等7条地铁线路换乘。线路设置20.1km,站点为16个。地铁3号线再次与闽侯南通失之交臂。而代替过江的地铁线路变成了地铁9号线,该线路起于软件园、经省体育中心、福州火车站、长乐路、上三路、鹭岭路、奥体中心、过乌龙江、经高新区智慧大道,止于两园科技园。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