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去,
口头传唤的法定前置条件是在案发现场,
其他任何情况下都需要书面传唤文书。
异地因为管辖权的问题,还需要当地公安配合。
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说,
如果你是某件事情的证人,可以要求对方来当地,按正规流程去当地派出所做笔录(事情比较小的话,在实务中还有异地公安直接前往你指定的地方,做一下书面记录的),
如果你是轻微案件涉案嫌疑人(不构成刑事的治安案件),可以不用去,让对方正常走流程传唤,也可以直接配合。但需要说明的是,你去了,大概率会被抓,因为你的案件轻微,或者证据不足等原因,异地公安受案件成本限制,不值得那么麻烦,甚至根本申请不下来传唤文书,这样做是想先把你诈过去,再套口供。
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是上门抓人了,不会打电话提前让你跑路,当然了,情节较轻的案件,主动自首其实也是争取宽大处理的条件,说不定能直接争取个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