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于2016年5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主要涉及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处罚、驾驶证的管理、交通事故的处理等方面。在处罚方面,该办法强化了对醉驾、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醉驾行为,将依据不同酒精含量等级分别处以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对于超速和闯红灯等行为,将采取罚款和扣分等措施进行处罚。在驾驶证管理方面,该办法明确了驾驶证的申领、审验、换证、注销等程序,并规定了相关的条件和要求。对于驾驶员因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的情况,规定了恢复驾驶资格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该办法明确了交通事故的报警、处理、调解等程序,并规定了相关的责任和赔偿标准。同时,该办法还加强了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等新业态的管理,明确了其经营许可证和车辆保险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依据】:
《江西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依照各地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并吊销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禁止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