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写法:现证明,姓名x,身份证号码xx:于x年x月x日起一直在我单位工作,任职为x,其月平均工资为x元。在x年x日至x年x月x日期间,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未到本单位上班,共计误工x天,根据本单位规定,扣发上述期间工资总计为x元。特此证明。单位名称盖法财务人员签字:x年x月x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