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应提交的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以及其它必要材料。
2、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条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
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