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民法典,老人私立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受法律保护的,包含以下条件,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