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需要当事人的相关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等;其次需要当事人的病历资料、化验报告和照片等等和门诊费用的发票和费用的明细表以及住院报销清单和出院小结等等;还需要当事人的医保卡和合作医疗卡等等。
法律依据
《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申请人(户主)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如实提供医疗诊断书、医疗费用收据、必要的病史材料、已参加合作医疗按规定领取的合作医疗补助凭证、社会互助帮困情况证明等,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审批。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医疗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有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并及时签署审批意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家庭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金额,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医疗救助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或其它发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