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办理无车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前往车管所进行办理。
2.只要当事人提供手续齐全、要求合理,并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公函,车管所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办理。
3.公安部《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七十二条规定和车管所与民政、住建等部门协商达成共识,个人开具无车证明需由民政、住建或廉租住房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公函到车管所集中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