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分为商品房销售合同和二手房销售合同。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开发商必须确认证书齐全,否则不能轻易签订销售合同。开发商必须至少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于土地使用证明开发商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中国的房屋产权必须与土地相结合。如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不可能登记房屋所有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明开发商有权建设房地产,经规划部门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明开发商有权出售商品房。没有这个证书,开发商是非法出售的;
2、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约定必须明确。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经常购买的期货建筑仍在建设中,双方将在合同中约定交付期限,但许多开发商将同意延期交付无责任或只承担很低的违约金。这对买家不公平:
3、买卖合同约定的各种付款期限必须能够实现。因为如果购房者不能按合同支付房款,开发商往往会追究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