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加重犯和加重情节的区别如下:
一、构成要件。除四个方面的任何要素外,犯罪主体的身份、犯罪手段、时间、地点、犯罪目的和动机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处罚,因此严重情节不具体,加重结果具体;
二、犯罪数量:
1、情节加重犯的罪数情节加重犯可能是实质性的犯罪,也可能是牵连犯、连续犯等都可以作为情节加重犯的论处;
2、结果加重犯罪犯罪数量是实质性的犯罪。对于结果加重犯,基本犯罪只有一个,不能是几个;
三、相对情况不同。与情节加重犯相比,情节减轻犯是情节减轻犯,我国刑法规定作为情节减轻犯。结果加重犯不可能有结果减轻犯,我国刑法也没有相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