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身份证领取凭证丢了,身份证是还在的,但是你无凭无据发放,也不能永远不发放,如果能找到防止以上三种情况发生在方法,就可以发放,就可以领取。 身份证领取凭证丢失了,可以带户口本去领取身份证,公安机关在户口本户口页上注明“身份证某年某月某日已发放”,这样就防止了发错,防止了冒领,防止了以后说没有领取的情况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