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的处理办法有:
1、按约定全部清偿债务;
2、为债务提供相应的担保;
3、经债权人同意,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4、或者向债权人申请延期偿还债务。
一、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
1、登报;
2、注销社保;
3、注销国、地税;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注销银行账户;
6、注销印章,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
二、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包括: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
总而言之,公司破产清算后债务根据顺序进行依法清偿。公司破产之后要以清算之后的公司财产来清偿债务,债权人也要积极主动地对自己的债务进行主张。破产的公司会按照债权人的主张来偿还所欠的债务。如果清算之后公司的金额不足以还清之前所欠的所有债务,则之前已经申请主张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清算后的金额的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