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原采集的相片超过5年的补办身份证要到户口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指定的人像采集点重新拍照,如果不超过5年,补办身份证可以不重新照相,沿用原来的证件照。如果你对原来的照片不满意,或者你本人外貌特征有了大的变化可以重新拍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