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现场扣12分车怎么办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驾驶证扣12分怎么学习
驾驶证扣满12分,会被扣留驾驶证,到当地车管所需要重新学习科目一。
通过才能恢复12分,如果15天内不参加考试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我的驾照扣了12分,没有去学习现在是否可以学习
驾驶证扣分后,不可以提前学习,需要按照交管中心的要求进行学习。正常情况下,a级驾驶证与b级驾驶证被扣分后,驾驶员需要在本记分周期结束的30日内,到当地交管中心进行学习,并参加考试。如果未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会面临驾驶证降级的处罚。驾驶证被扣分的处理有哪些1、对于持有a照和b照的驾驶员来说,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当扣分满12分,驾驶证会自动降级;2、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第七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驾照扣12分,学习7天,考完科目一,我查了12123分,怎么还扣12分?
驾照扣分12分后,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接受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重新拿回驾照,并且扣分会清零,如果考试不合格就需要继续学习和考试,驾驶人如果拒绝参加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接受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咨询一下,你会学习几次扣12分吗?
一次性扣12分不能通过学法减分。对在一个记分周期时间内记分做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部门扣押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根据要求参与公路交通安全性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了解并接受考试。考试达标的,记分给予消除,归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过关的,再次参与培训和考试。驾驶证的扣分标准,具体如下: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