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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追诉期的,一般无法立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过了追诉期的,一般不予追诉;但已立案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或公、检、国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则不受追诉期的限制;此外,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犯罪,经过20年追诉期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检核准后仍可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