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来制定的。如果单位或者工伤职工一方要申请鉴定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由该鉴定委员会根据上述标准来作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_x000D_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_x000D_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_x000D_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_x000D_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