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材料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
二、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正、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
4、企业章程;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8、企业设备、厂房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资质标准有具体要求的提供);
9、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首次申请资质提供)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申请增项资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