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是否一定要承担还款义务
如果借条是合法有效的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明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民间借款即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有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实践性合同,不同于一般的诺成性合同,签订即生效,实践性合同需履行才生效。因此金额较大的借款,不仅要有借条,还要有钱款交付的凭证或资金来源证明。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有借条是否一定要承担还款义务”问题进行的解答,有借条不一定要承担还款的义务,如果借条是伪造的,或者是在强迫的情况下写,借条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