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律师费一般收几个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采用差额累进制计算收费比例: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为5%,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每件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4.2%;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2%;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1.2%;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1%;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
3、上述两项收费标准是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案件的、代理仲裁案件、代理不予执行或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可参照上述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收取。同一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同一案件的不同审理阶段的,可以给予优惠。同时代理反诉、反请求案件的,反诉、反请求案件的收费可按标的额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费。
4、涉外案件:涉外(含涉港、澳、台地区)案件的收费标准,可参照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如果涉及到外语语种法律服务的,可以按上述标准的1至5倍收费。经委托人同意,也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5、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异地办理的民事诉讼、仲裁案件,可以在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至5倍。
下列案件为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由中级及以上人民法院受理一审的案件;
(2)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3)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案、名誉纠纷等案件;
(4)取证困难的案件;
(5)新类型案件;
(6)涉及两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7)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具备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协助方能办理的案件;
(8)其他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双方认为属于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6、民事诉讼、仲裁案件,除国家规定不得实施风险代理收费的案件外,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风险代理收费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等情况协商确定,涉及财产关系的,建议不高于争议标的总额的30%。
7、执行案件:根据执行标的额,可按一审阶段标准收费或根据案件情况实施风险代理收费。
8、代理民事申诉案件,可参照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亦可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刑事案件是可以请律师为自己代理的,但前提是需要支付一笔律师费,这笔费用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案件越复杂所存在的律师费用就会越高,只要请律师介入到自己的案件,那么就可以利用专业的知识为自己辩护,争取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二、找律师打官司先付费还是结案付
1、律师先收费:普通代理
律师行业中,先支付律师费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律师打官司先付费也叫作普通代理,一般当事人在和律师签订委托协议时,就需要先支付费用。不过要注意,如果律师代理案件收费是按阶段的,一审、二审、执行三个阶段收费标准不一;如果是这几个阶段全包的话,价格又不一样了。这些都需要当事人和律师协商沟通。
2、律师先收一部分费用:半风险代理
虽然原则上是先付费后服务,但有些案件当事人可能经济有困难或者其他情况,就可以和律所或者律师协商先支付一部分,其他部分等执行到位再支付。
3、律师结案后收费:风险代理
风险代理,顾名思义,这种收费模式律师要与委托人在一定程度上风险共担。这种风险代理的收费会更高一些,可以看成是案件胜诉的提成,如果败诉就不收。当然也不能过高,一般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于律师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是有规定的,一些案件类型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例如结婚、工伤、刑事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