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债权人增加债务人债务的,如果经过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果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则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原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