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醉驾减轻处罚的方式:
1、主动坦白
醉驾被发现后不逃离现场。一旦醉驾发生事故后明知对方报警,也不要逃离现场,遇到警察,主动坦白。这种情形有可能构成自首,一旦法院认定你是自首,那么肯定会从轻判决,原先是实刑的,可能变缓刑,原先是4个月的,可能变3个月。以前也发生过,醉驾之后逃离现场,逃离过程中又发生事故,最后被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
2、积极赔偿
如果你醉驾撞到其他车辆和个人,造成损失,积极主动赔偿,也是减轻量刑的有力砝码之一。这个很多人都清楚,本来就喝酒开车被抓了,肯定希望多出钱,让对方司机满意。但很多人还不知道,这里面有个谅解书很重要。你积极赔偿,对方是否满意,口说无凭,得有书面的东西。这一点大家得牢记。
3、配合调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