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刑事处罚的种类相关内容
(一)经济性的处理方法
在本条主要是指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责令其向被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的处理方法。
(二)教育性的处理方法
它包括以下三种:
1.训诫
训诫,是人民法院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以口头的方式对其当庭公开进行谴责的教育方法。
训诫的适用对象与赔偿损失相同,只是它处罚的内容有其特殊性。它既是对司法实践的总结,也是对司法实践的具体作法的认同。实践表明,训诫作为一种非刑罚的处理方法,适用于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犯罪人,可以产生感化、教育效应,进而预防和减少犯罪。
2.具结悔过
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以后不再重新犯罪的教育方法。适用具结悔过,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适用对象必须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应当判处刑罚的,或者不构成犯罪的,都不能适用具结悔过。
(2)根据案件情况又需要责令犯罪分子用书面方式保证悔改的。实践表明,具有我国特色的这一非刑罚处理方法,对于那些被免予刑事处罚且有一定认识的犯罪分子能发挥较好的教育、预防作用。
3.赔礼道歉
赔礼道歉,是指人民法院责令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刑的人公开向被害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的教育方法.
赔礼道歉的适用对象与前述教育性的处理方法相同,其区别在于,它要求犯罪人公开向被害人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因此,对于情节轻微并给被害人造成心理创伤的犯罪,适用这一教育方法可以产生较大的效益。一方面,可以用赔礼道歉这种方式促使犯罪分子悔过自新,达到对其进行教育、警戒的目的;另一方面,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安抚被害人,使其受创伤的心理恢复平衡,防止矛盾激化。
(三)行政性的处理方法
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向犯罪人所在单位提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的司法建议,而由主管单位给予犯罪分子适当行政处罚或者处分的方法。由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是根据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而作出的,这是它不同于其他行政处分的特点。同时,这种处分又必须由主管单位来决定和落实。因此,人民法院应根据罪行的性质、危害程度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但不能写在判决书上。因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能直接作出任何行政处分。
非刑罚处罚作用
预防犯罪当今刑法理论认为,实现刑事责任的方法,除刑罚之外还有其他强制方法。因为刑罚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但犯罪千姿百态,罪行轻重各不相同,人身危险性各不一样,其中必然出现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况,刑法对免除处罚的规定本身就肯定了这一点。但是,刑事责任不能免除,为了更好地体现国家对犯罪人刑事责任的追究,为了伸张正义,为了保护法益,为了教育犯罪人,对于不需要判处刑罚但又需要适用其他强制方法的犯罪人,确有必要适用其他非刑罚的处罚方法。非刑罚处罚方法,也能体现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和对犯罪人的严厉谴责,具备刑事责任实现方法的本质特征。因此,非刑罚处罚方法,是刑事责任的一种实现方式。
非刑罚处罚处罚方法
非刑罚处罚方法中,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责令赔偿损失等处罚方法,但对这些方法的认识不能表面化、绝对化。不能认为,在任何场合,只要适用这些方法的,就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实现方法;而应当认为,当它们被用作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方法时,就是实现刑事责任的一种方法,况且这种方法也是刑法明文规定的。如果不这样认识,要么就自相矛盾--对构成犯罪的只追究行政责任、民事责任;要么就以结果否认前提--既然给予的是行政处分、民事制裁,其行为就不是犯罪行为。应当认识到,即使某些非刑罚处罚方法轻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但从实质上、根据上看,从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给犯罪人在社会生活上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来看,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包括给予非刑罚处罚),一般总是重于其他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司法机关应当正确认识非刑罚处罚方法的意义,并正确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一方面,对免除刑罚处罚但需要给予非刑罚处罚的,应当给予一定的非刑罚处罚;另一方面,对本应判处刑罚的,也不能仅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
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分子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由于犯罪情节轻微而不需要判处刑罚。如果应当判处刑罚或者不构成犯罪,则不能适用。这与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不同。
2.虽然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理。条文规定的是可以,即对于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是一律都给予其他处理,是否给予其他处理,
所谓免予刑事处罚,指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罚。它以构成犯罪为前提,如果行为不构成犯罪,就不能判处免予刑事处罚,而应当宣告无罪。因此,免予刑事处罚属于有罪判决。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非刑事处罚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包括本条所规定的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但是适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也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