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变更车道遭与追尾的事故责任的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作出。因违法变更车道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则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双方都有过错行为的,双方应当根据自己过错程度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_x000D_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_x000D_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_x000D_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_x000D_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_x000D_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