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法院最短的刑期是拘留,即一至六个月的监禁。拘役是剥夺罪犯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施强迫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手段。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和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要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领取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