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的处理如下:
1、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就需要解除取保候审;
2、如果要继续调查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起诉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一、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如下:
1、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
2、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候审;
3、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4、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5、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期限内、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7、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期间应该注意的事项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总之,取保候审一年到期后,不追究刑事责任需要解除取保候审,需要追究应变更强制措施。对于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拘留、需要复议、复核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应注意不得随意离开居住地、及时到案、不得干扰证人、不得伪造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