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股东资格丧失的原因主要有:(1)自然人股东死亡或者法人股东终止;(2)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他人;(3)公司法人资格消灭;(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股份作为质押标的后被依法处分;(6)股份依法被公司回购;(7)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理由。程序上来说,需要变更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