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务关系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其外在表现形式与劳动关系非常相似,从表象上看都是自然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一方支付报酬。因此,对二者进行区分时,不能只单纯从表现形式去判断。那么如何判断呢?详细看下文。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者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者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