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能减少抚养费数额的。但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诉至法院,法院经调查,认定确有必要降低抚养费的,应当按照裁判文书执行。
法律依据: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_x000D_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_x000D_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_x000D_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_x000D_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