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是仲裁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包含了各方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的具体细节信息。仲裁人或仲裁庭将根据清单上列明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做出公正的仲裁判断。在编制仲裁证据材料清单时,各方应当列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对象、证明内容等详细信息,以免在仲裁程序中出现证据缺失或丢失的情况。此外,如果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制件或翻译件,也要在清单中予以列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值得注意的是,仲裁证据材料清单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一般在仲裁程序开始前,双方需要就清单内容进行协商、确认,由仲裁庭最终审查核准。如果在仲裁程序中需要补充材料,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撤销或变更仲裁协议的仲裁程序中,应当提供与其主张有关的证据资料,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