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应该及时的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的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向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一、遭遇家庭暴力时该如何处理
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二、农村妇女遭家暴如何维权?
农村妇女遭家暴的维权:
1、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予以制止;
2、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求助,请求予以劝阻、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三、家庭冷暴力的解决方法
家庭冷暴力的解决方法:受害人可以与加害人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