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不同。使用权重在使用,获得其使用价值;而处分权是对财产的最终处置,包括财产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 2、权属不同。使用权能也可以转移给非所有人行使;而处分权通常只能由所有人自己行使; 3、法律效果不同。使用权不改变权利归属;而处分权得行使会导致物权易主或消灭。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区别在于:使用权时财产所有权还是属于自己,但是处分权时所有权发生了转移。 例如:你有一栋房子,你住在房子里,房子仍属于你,是行使了使用权,而把房子 卖掉,这时房子就不属于你,就是处分权 。所以用钱买东西、捐款后,财产不再属于你,是处分权。 注意: 1、处分权决定了财产的归属,它是所有权区别于他物权的一个重要特征。 2、法律上有所有权的人有当然的使用权,但享有使用权的人,并不一定有所有权。 3、处分权只能是你所有的财产你才有处分权,你可以用来收益或则抛弃、丢弃。使用权即使不是你的财产你也收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是你没有处分的权利。 4、使用权是基于占有而存在的,而处分权是基于所有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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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