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铁路局所属单位的参保职工及家属均属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一个医保年度内(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住院,个人需先支付住院起付标准630元,然后才能进入医保报销范围。起付标准630元需自费。参保人员若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减半为315元,但是15日内因同一疾病再次住院,按一次费用结算(即无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年最高支付限额为。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进入大病统筹,大病保险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