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人:XXX,女 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 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XX律师 电话:
被申请人: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地址:XXX路XXX号,联系电话:X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1、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2、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XXX患者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进行鉴
3、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对XXX患者的诊疗过错行为与XXX患者的死亡后果如果有因果关系,对其参与度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医疗损害赔偿一案,xxx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中国人民解放军XXX医院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委托代理人:XX
201x年 月 日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