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也可以申请廉租房那些挂靠在单位办公地址的集体户口可以由辖区居委会受理,但是挂靠在派出所、居委会或街道办的集体户口,由于不好核定,目前还不能申请;对于因拆迁而造成挂靠户口地址不存在的,提供有关拆迁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受理。申请廉租房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扩展资料:廉租房申请流程1、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2、受理、配租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3、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4、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5、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6、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7、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8、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9、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