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由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在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被取保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后确认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数额起点是一千元。至于具体是多少保证金需要被取保候审决定机关结合具体情况确认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