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为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其他类似人员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度规定,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统一。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目前,不同地区对于公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规定略有不同,但基本原则相同。在北京地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按月工资收入的8%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单位提供医疗保障,退休后享受月领取的养老金。而在上海等地,公务员养老保险缴纳比例为10%。具体比例和细则应当参照当地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公职人员离退休金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已于2018年启动。在新制度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逐步融合,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相关政策变化需要关注当地政府的最新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二条 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由本人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比例分别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