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合同变更后,变更部分失去法律效力;变更部分在变更程序完成后产生新的债权债务。
2、合同变更原则上对未来有效,不存在追溯问题。履行的债务不因合同变更而失去法律依据,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
3、合同变更,在原合同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变更部分不超过原合同关系的,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债权的所有利益和缺陷继续存在,但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未经担保人或物理担保人同意,保证无效;物理担保不低于扩大的债权价值。
4、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