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属于不合格的商品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从本文中可以得到一定的了解。对于被退回的不合格商品生产厂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这样才能让不合格的产品进行重新修正之后才能合格,这对于消费者也是一种权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