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判決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ー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辯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