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收到法院传票后不去的,法院是可以解决的。如果是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去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去的,法院可以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必须出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后,还可以对其进行拘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_x000D_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_x000D_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_x000D_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_x000D_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_x000D_
(四)互相辩论。_x000D_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