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1、学历要求:本科学历加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加中级职称、专科学历加中级职称(要求国家承认学信网可查);
2、在本市有合法且稳定住所,包括自有、租房、借住等;
3、申请人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满足同一劳动合同主体下工作满12个月并能查询到社保情况(个别区县要求6个月);
4、申请人连续12个月税前工资需大于上一年全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的1.5倍(个别区县要求1.2倍)。
申请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房产证、房主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关系合同,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电子版一寸白底照片一份。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实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