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副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扣分。副驾驶属于乘坐人员,法律规定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罚款20-200元不扣分,一般执行是20元。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4、城市快速路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