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独占使用许可。当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享有使用许可之后,便不得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软件,并且软件著作权人在该独占使用许可有效期间也不得使用该软件,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软件。(二)排他使用许可。当软件著作权人向被许可人发放排他使用许可之后,依约不得再向第三人发放该软件的使用许可,但软件著作权人仍然可以使用该软件。(三)普通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是最为常见的使用许可方式,被许可人除了享有自己使用的权利之外,并不享有任何排他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向他人发放这种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