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新股申购的方法如下: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根据发行人发行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申购数量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验资及配号: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发行人应当向负责申购资金验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验资费用。
3、中签处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于T+3日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证券公司发送中签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