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可以进入外资企业,并且大多数外资企业具有共产党的组织机构,党员可以选择在党组织工作,但若外资企业有内部规定,党员就不可以进入外资企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十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别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