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离校后转正并不难。首先,离校后,可以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在所在地参加党的活动,以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娴熟驾驭马克思主义理论,保持思想政治品德的高度,保持积极良好的学习和社会活动状态,积极推动党的建设,以证明自己具备正式党员资格。此外,还要按照具体要求完善党员资料,提供必要的材料作为入党申请,接受调查、考察等,履行充分的党员义务,并及时缴纳党费等,才能最终被确定为正式党员。
根据法律规定,预备党员转正需要一年的考察期,在考察期间毕业参与工作即学习工作单位发生变动,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经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本人向接收后的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考察决定通过即可以转正。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