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故对方不处理,不影响年检。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重大交通事故,对方迟迟不结案,对车主年检影响不大。一般年检都能正常。如果事故认定书已经交付生效,当事人因各种原因未能达成赔偿协议,则不属于行政管理范围,不影响车辆年检。
交通事故的拖延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时间拖得越久,取证就越困难,维权时能拿到的证据就越少。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应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中的短期诉讼时效,即诉讼时效应为一年,一年后你可能无法上诉。
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轻伤未住院治疗的,以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受害人受重伤需要住院治疗,甚至后续治疗的,诉讼时效从治疗终结之日或者损失认定之日起计算。没有伤残的,从治疗结束时算起;构成伤残的,从伤残评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如果非责任方一直拖拖拉拉,不愿意处理或者提起诉讼,那么可以提前停止相关费用。这不是逃避责任,而是督促对方起诉解决。法院的判决相对公正有力。如果对方一年内不起诉,一年后就不能起诉,也就是说对方得不到更多的赔偿。到时候你只需要拿着发票去保险公司申请结案,保险公司会报销理赔的费用。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公安机关对事故造成的车辆、物品损失进行评估;
2)伤残的,由公安机关制定所有人或者主要责任人先行垫付伤者医疗费用并出具伤情鉴定证明和初步医疗费用评估指令;
3)公安机关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轻微事故在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一般事故在15日内作出责任认定。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应当在15日后向上一级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4)事故双方各派一至二名代表到公安机关事故调解办公室参加调解;
5)仅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认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各种票据、证明、鉴定证书等。);
6)造成伤残的,从治疗终结或者伤残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需要携带各种票据、身份证明、各种证明材料等。);
7)死亡的,从丧事确定之日起开始调解,期限30天(死亡证明、各种票据等。);
8)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签字后结案,出具调解书、执行期限等书面文书;
9)调解期满,第二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拒不执行的,公安机关将终止调解,当事人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