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检察机关的性质和定位,是指宪法所规定的检察机关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区别于其他机关的职能属性,以及由这种属性所决定的职责定位。1979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将检察机关的性质以专条明确规定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982年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明确确立了检察机关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性质,此后宪法几次修正都维持了这一法律表述。这一宪法定位奠定了我国检察机关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是我国检察制度的基本特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