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违约金为5‰的,是合法的。违约金属于约定事项,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达成约定,双方当事人约定每日违约金为5‰的,应当是合法的,违约行为发生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违约金,但是,根据约定的内容计算违约金后,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实际情况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